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8年第1号消费警示
购买腌腊肉制品需多选择

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花生油和肉制品商品质量比较试验。我委在南宁部分商场、超市共抽检了20个食用植物油样品和19个肉制品样品,并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质量检验。通过对食用植物油样品的脂肪酸组成、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素B1项目检验显示,所抽检的20个食用植物油样品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达到100%,说明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水平稳定,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通过对肉制品的酸价、过氧化值、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标签项目的检验显示,所抽检的19个肉制品样品,有18个合格,1个因酸价超标,被判为质量不合格,合格率为94.74%。
据介绍,造成腌腊肉制品酸价超标的原因是:腊肉腊肠制品在生产过程或储运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不当,肉类制品中的油脂被氧化产生酸败,导致酸价超标。酸价是衡理脂及类食品新鲜度的一个生要指标,酸价超标就是一种变质,也就是俗语所说的“哈喇”味,表明食品出现了腐败变质现象,不能再食用,如果再食用,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会员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2008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腌腊肉制品时需多选择。
一、应选择大型企业生产的带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二、应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肉制品虽有一定的保质期,但产品会逐渐氧化,新生产的产品口味最好;
三、应选择强性好的产品,强性好的产品瘦肉含量多,口味好;
四、检查产品是否出现皱褶、涨袋,出现此类问题的产品请不要购买;
五、不要选购颜色过于鲜艳的肉制品,这类产品有可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了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