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费者协会2001年第4号消费警示
请消费者慎重购买手机

 

最近我区消费者因手机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投诉增多,为提高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出第4号警示:请消费者慎重购买手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建设日趋发展,信息产业也空前活跃,手机成为人们联络的一种重要工具,但由于部分不法商家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仍利用不正当进货渠道,以次充好,以走私、拼装货、冒牌货充当正规合格产品,造成手机市场紊乱,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广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手机上必须要贴有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核发的进网许可标志,该标志特征是黑体字,笔画粗、不反光,有激光防伪标志,进口的手机还应贴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颁发的CIB商检标志。
    2、手机机身号码与贴在手机外壳上的号码要相符(即开机后按﹡#06#,手机屏出现本机身号码,与贴在机外壳上的号码相符合)。
    3、检查手机产地。手机的产地可以通过该机机身号表示,各品牌产品均有专用代码,当购买手机时,应根据品牌咨询商家查明产地,以便参考。
    4、要有中文说明书,正规合格产品的说明书,外观精美,印刷质量好,彩页清晰,同时还要认真检查手机的厂名、产地、规格、型号是否与说明书所写的相符。
    5、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到正规商店或专卖店购买,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同时,要咨询手机售后是否有正规售后修理,而且手续证明完善,还有当地的维修部门及维修点。
    6、新出品的手机有加密标志,要注意检查加密的部位有否开启的痕迹,以防次品。
    广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771—553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