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绿色产品日益成为人们追求健康的首选消费品,绿色消费已成为健康消费的标志。然而部分厂商都抓住消费者这种心理,宣称自己的产品是绿色产品,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广西消费者协会第2号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警惕绿色消费陷阱。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要避免被所谓自称为“绿色食品”、“绿色产品”的宣传广告和包装说明所蒙蔽,落入消费陷阱,应注意掌握商品的基本常识,提高对产品说明书内容的鉴别能力、提高对虚假商品广告的警惕性。在遇到由产品说明书“说”而不“明”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权益受损应当提高自身维权意识。此外,广西消费者协会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选购绿色产品时,要注意认清国家认可的绿色环保标志,注意产品包装上是否有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图1)由特定的图形表示,同时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和批准文号,如LB-40-9801011231。如果您还不能确定真假、可向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标志处联系咨询,电话:010—64228888转7218/7219/7220。同时,对于绿色产品认证还有一种是中国环境标志(图2),它是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的绿色产品标志,是我国绿色产品(除食品)认证的权威凭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电话:010-66151916。
广西消费者协会呼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加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从源头抵制假冒伪劣,对产品广告宣传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内容,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新形势下采取多样、灵活、有效的措施,从法律上、制度上、技术上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当其冲的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